當房客的舉動,物業人員不讓走,原因是業主不交物業費。昨天,一名市民的漢口報紙新聞熱線說:“她已過期的租賃,沒想到搬家公司的車門,物業人員的物業費沒交\“拒絕釋放的理由。
市民安雅說:去年她在漢口紅旗渠路金色雅園16租了一套房子,目前已經過期,她對房東提前。在昨天上午8:30,安女士把她的東西,并支付了搬家公司搬家具。出乎意料的是,當車輛準備走出大門,但停在物業人員,對方稱房東財產費用未支付的,拒絕釋放。
安女士解釋說,租賃后將租金、水電費、物業費交給房東,并與房東簽訂了租房協議。但物業人員仍被允許外出的車輛,請她打電話給房東交物業費。
一個多小時后,房東劉先生匆匆。在劉先生和物業人員協商,盧女士搬到卡車終于出爐。
昨日,武漢晚報記者聯系了房東劉先生。劉先生說,他的房子位于6層,幾年來房屋房產漏水的現象,但當事人沒有妥善修復,所以他拒絕支付3年的物業費。這無關的租戶,物業公司為了防止房客運動不當。
對此,湖北普明法律公司邱華律師認為,物業服務合同是業主和物業公司簽訂了合同,合同的承租人不參與,承租人不承擔直接支付物業費的義務,該義務應當由業主承擔。物業公司不允許以任何理由將房客。
搖錢搬家公司提醒您,搬家前,您需要交納物業費、水電費、寬帶費、電話費等全部費用,以免給您帶來不必要的麻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