搬新家的譚小姐遭遇了煩心事。譚小姐介紹,他之前住在徐匯區濱江苑,小區也算比較高檔的了,那么譚小姐在算好了搬家的日子,開始尋找搬家公司來搬家。譚小姐在網上查詢到大眾搬家的電話,并打電話咨詢。
之前跟搬家公司說好費用為280元,搬完家之后,對方卻張口要550元。在譚小姐拒絕付款之后,搬家公司工作人員竟然將冰箱搬出扔在了樓梯口。
“我當時就說了,我有一個三開門冰箱,一個洗衣機,一臺電腦以及被褥、衣服和鍋碗瓢盆。對方一開始跟我說200元錢,我講了一下價,最終說好280元。”譚小姐說,搬家時間就定在4日早上7點。
4日早上8點,搬家公司工作人員才來到譚小姐家,進門之后遞給譚小姐一張價格表。但因為之前已經說好了價格,譚小姐也沒仔細看就裝進了包里。9點左右,物品全部搬進了新家里,當譚小姐付錢時卻傻了眼,對方稱并不是之前說好的280元,而是需要加上250元,冰箱加200元,洗衣機加50元,總共需要550元。
看到譚小姐的態度如此堅決,搬家公司工作人員收了280元錢后準備離開。但就在他們離開時,4名工作人員來到廚房內,將譚小姐的冰箱從廚房內搬出,直接扔在樓梯口離開了。“這家搬得太郁悶了。”譚小姐說。
雙方因此爭吵起來,譚小姐拒絕付多出來的250元錢,而搬家公司工作人員則表示一定要收330元。“他們一個工作人員還威脅我,說知道我在哪里住,以后天天來找我。”譚小姐說。
其實,很多搬家市民都有過類似遭遇,搬家公司半途加價已成為行業常態,市民在遇到這種情況時,應該與搬家公司簽訂協議,將價格、物品等一一列在其中,作為維權時的依據。